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而劳动争议诉讼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劳动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另外,两者的程序也不同,提起劳动诉讼必须经过仲裁前置。
法律分析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
1、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劳动争议诉讼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程序不同,提起劳动诉讼必须仲裁前置。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解决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劳动纠纷解决方式的比较与选择是在劳动法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诉讼和劳动仲裁两种方式解决。劳动诉讼是指将纠纷提交给进行审理,由法官作出最终裁决。劳动仲裁则是将纠纷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由仲裁员进行调解或仲裁。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劳动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但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便,时间短,但仲裁结果一般只具有强制执行力。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应综合考虑诉讼成本、效率、裁决结果的执行力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劳动诉讼和劳动仲裁之间进行权衡,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式来解决劳动纠纷。
结语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在性质、法律依据和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劳动诉讼具有司法性质和最终裁判权,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尽管劳动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但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劳动仲裁程序相对简便,时间短,但仲裁结果一般只具有强制执行力。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需综合考虑成本、效率和裁决结果的执行力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应权衡利弊,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条 【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三条 【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