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离婚时有一方不在场不一定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离婚。如果是原告不在场的按照撤诉处理,一般不可以离婚;如果是被告不在场的,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是有证据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情形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