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借款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资金融通,只要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一、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股东会决议吗?
需要,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贷款一般需要几个股东签字?
股份制企业贷款不需全部股东签字担保,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行了,应提交其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字)和借款授权书。
公司如无法归还贷款,对造成公司损失负责直接责任的董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经营期间可以更换法人,但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
对公司破产负责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担任新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